請按郵務通知期限領取稅單繳納免遭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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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按郵務通知期限領取稅單繳納免遭移送強制執行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稅捐稽徵機關郵寄稅單至納稅人住居所或戶籍地址,因納稅人不在,未能送達,也無其他接收郵件人員時,稅單將寄存於郵局並通知領取。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請務必在指定時間內領取並繳納稅捐,以免逾期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民眾如有疑問,請洽詢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承辦員:林美伶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308

更新日期: 105/09/2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