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營業用車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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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營業用車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囉!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繳款書將於9月22日起陸續以平信寄出,請如期繳納。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逾期未完稅的車輛,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或路邊停車經查獲者,會被補稅並處1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一般自用車輛的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營業用車輛則在4月及10月,分上、下兩期開徵,納稅義務人可以從行車執照上的記載分辨車輛是自用或營業用。

  為方便民眾繳稅,使用牌照稅繳納管道非常多元,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持稅單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ATM)繳納,亦可利用信用卡、電話語音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或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行動條碼(QR-Code) 即可進行繳納。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9/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