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鼓山稽徵所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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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鼓山稽徵所表示,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該所將於近期針對轄內營業人加強查核有否開立不實發票、以個人消費或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抵退稅款、有否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開立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未據實申報銷售額及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等情事,列為本年度選案重點查核對象。
該所指出,該項查核作業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自行檢視有否因一時疏忽而發生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並於100年3月31日前自動辦理補報補繳。凡是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如有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的營業人,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只加計利息而免予處罰,但如經查獲有違章情形,將依違反相關稅法規定查處,再此特別呼籲營業人自行補報補繳,以免受罰。【#048】 
新聞稿提供單位:鼓山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郭甄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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