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專案查核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請營業人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以免遭補稅處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三民分局表示:該分局將自100年4月1日起展開一年一度之營業稅專案查核作業,並自100年3月1日至31日止訂為輔導期間,以鼓勵納稅人誠實納稅。
100年度之查核重點有4項:一、加強查核營業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二、加強查核營業人是否以個人消費或不實進項憑證申報抵退稅款。三、加強查核營業人是否依規定申報銷售額及購買國外勞務給付額。四、加強查核營業人是否將不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申報適用零稅率。
該分局進一步指出:為鼓勵營業人誠實納稅,並激勵自新,特呼籲營業人應於3月31日前自我檢視,倘涉有上述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或違反稅法規定之情事者,只要在該分局尚未進行調查(100年3月31日)前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之規定。【#050】
聞稿提供單位:三民分局 職稱:稅務員 姓名:尤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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