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105年9月22日為最後申請期限,請把握期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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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105年9月22日為最後申請期限,請把握期限申請

105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基準日為105年8月31日,凡在該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即負有繳納105年全年度地價稅之義務。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41條及土地稅減免規則第24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優惠稅率,以及其他如巷道、騎樓地等減免稅地之申請期限,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如逾期限申請者,只能自次年期(106年)起適用。請把握機會依限申請,以免權益受損。前已核定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 如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更新日期: 105/09/21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