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稅局] 寒假打工應小心,慎防被虛報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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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學校寒假即將來臨,有些學生會利用寒假假期或是平常下課閒暇之餘,打工賺取生活費或學費,因學生社會經驗不足及判斷力不夠,常會被不肖業者利用,淪為被虛報薪資的對象。
如果被不肖業者虛報薪資,被虛報者大多是隔年1月收到扣(免)繳憑單或5月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期才會發現,因此在領取薪資時,應仔細核對薪資表及實際領取的金額是否相符,並將薪資表、薪資袋及帳戶資料保存起來,以供日後核對。如發現有被虛報薪資情事,請檢附前揭領取薪資證明資料,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提出檢舉,若經調查屬實,稽徵機關會註銷該筆被虛報薪資之所得。
高雄市國稅局呼籲學生打工時,應慎選工作環境,勿隨易將身分證及印章交予他人,以維護自身權益。若營利事業被查獲虛報薪資者,除補徵本稅外,應依所得稅法110條規定處罰,切勿以身試法。【#038】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三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蔡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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