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民眾,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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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民眾,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起適用

(臺中訊) 龍井區蔡小姐來電詢問:剛購買土地房屋,最近全家遷入戶籍,其坐落基地是否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呢?可以從今年起適用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就可以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都市面積以不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以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為限,還有,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只能選擇一處適用。

  另外,如欲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於本(105)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各分局辦理或利用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線上申辦,也可下載該局「中稅e把照」APP軟體辦理,經審核通過即可於當年度適用該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則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適用了。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4,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9/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