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支票逾1年未兌領,需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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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支票逾1年未兌領,需重新申請!

(新竹市訊)新竹市稅務局請民眾檢視手中持有的未兌領地方稅退稅支票,如為104年6月以前所開立,因已逾兌領期間(1年),請向該局重新申請退稅! 稅務局表示,新竹市地方稅退稅支票逾期1年未兌領案件計有108件金額176,148元。為保障民眾權益,已於今(105)年8月31日起陸續寄發通知單,請民眾重新辦理退稅手續。民眾於收到通知單後,如要辦理直撥退稅,請填妥本人金融或郵局存款帳號後免貼郵票寄回,退稅款將撥入指定的帳戶內,方便又快速。 您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9/05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