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減免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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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減免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105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大家,如果土地係供自用住宅、工業用地、加油站、騎樓、道路、寺廟、教堂、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且符合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今年的地價稅就能按特別稅率課徵或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明年開始才能適用,至於前經申請核准而土地所有權人及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則不必再提出申請,為保障自身權益,請儘速提出申請,以免喪失權益。

 

承辦員:劉俊宜   聯絡電話:04-8320140轉134

更新日期: 105/08/30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