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繳申報附件可採用網路上傳省時又方便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暫繳申報附件可採用網路上傳省時又方便

太保市王小姐來電詢問:公司已完成網路申報暫繳,投資抵減證明文件要如何提供?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營利事業使用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完成暫繳申報,可透過申報軟體將投資抵減相關證明文件上傳,省時又方便;如以紙本方式繳交附件,應於105年10月9日前將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寄交所在地之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該分局提醒營利事業,今(105)年暫繳申報繳納期間為9月1日至9月30日止,請於期限內報繳,以免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新聞稿聯絡人:本分局營所遺贈稅課蔡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分機100

更新日期: 105/09/02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