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申辦各類所得或財產資料,要帶國民身分證喔!

資料來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提醒您申辦各類所得或財產資料,要帶國民身分證喔!

     本局表示,民眾申辦各類所得或財產歸戶資料清單,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另如委託他人代辦,受託人要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和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以作為身分證明文件並檢附委任書。
     本局指出,為達到簡政便民的服務目標,民眾可就近至任一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財稅資料,惟實務上經常發生民眾攜帶健保IC卡、駕駛執照、護照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證件,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惟因所持證件不合屢有爭執之情形。
     本局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對民眾之所得及財產資料需負保密責任,是以嚴格要求申辦時需提示國民身分證。而其他政府機關依其主管之相關法規所核發專屬用途之文件,如健保IC卡、駕駛執照、護照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與國民身分證相較不僅申辦、審核程序不同,其用途也不盡相同。基於課稅資料保密的考量,民眾如有需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財稅資料,務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作為「唯一」身分證明文件。
     本局提醒民眾,如需查調所得或財產資料,應注意檢附的證件是否備齊,以免因資料不全而無法查調,造成往返時間之浪費。另外,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服務科   詹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71

 

更新日期: 105/08/31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