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公私營業或事業組織,如稅務代理人、地政士、醫院、診所、補習班等業者,開出應納印花稅之憑證,得向該局或所屬分局申請核准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稅。
該局籲請彙總繳納印花稅之納稅人,以網路代替馬路採用網路申報印花稅,納稅人只要至該局網站(http://www.changtax.gov.tw)點選「地方稅網路申報」進入,或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進入,再選擇本縣即可辦理申報作業。
經核准採用網路申報之納稅人,即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利用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配賦之密碼,每單月1日零時起至15日24時止上網申報,不須受該局上班時間之限制,申報人並可透過網路電子繳稅或自行列印繳款書繳納,非常便利。如果您對印花稅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電話請撥(04)7239131轉分機268洽詢
承辦人:黃文正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