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及寺廟用地得申請地價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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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及寺廟用地得申請地價稅減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已經辦妥財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之宗教團體,其本身專供公開傳教佈道的教堂、經內政部核准設立之宗教教義研究機構、寺廟用地及紀念先賢先烈之館堂祠廟用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但如果是用來出租收益的土地,或登記為私人名義所有則不適用這項減免。

該局提醒納稅人,依現行規定,地價稅須土地所有權人主動申請才能減免,如符合條件的宗教團體,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9月22日)前,檢附寺廟登記、寺廟變動登記表、財團法人登記等影本提出申請,經核准當年度才能減免;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起減免。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陳麗娟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2

 

更新日期: 105/08/2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