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及幼稚園等其他所得業者,請確實填報99年度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局為辦理99年度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養護、療養院所下半年度收入調查作業,已於99年11月中旬陸續將調查紀錄表函寄各業者執(營)業處所,請業者接到調查紀錄表後,依實際業務狀況填報收入及相關資料。
國稅局同時指出,該局會依據業者所填報之收入金額、規模與其上期填報資料或依所蒐集到之收據內所載每人收費金額或與該行業收入水準實施查核比對,如發現業者申報或填報之業務收入與實際收入差異過大或未按規定時限內填報回復者,除將派員至執(營)業處所實地調查外,必要時將向學員家長或被養護人家屬了解其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及教室或床數分布情形外,並報部查核業者銀行資金往來紀錄,再依所掌握之相關資料核實認定其當期業務收入。
國稅局提醒業者,依往年該局辦理收入調查之經驗,於事後審核業者所填報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時,發現有部分業者未據實填報或未按規定時限內填報回復,經派員實地訪調查後,調高收入者不在少數,故請業者務必據實填報並依規定時限填報回復,以免日後查獲短、漏報收入被調高收入或未依式在限期內填報相關資料而被裁處罰鍰。
該局特別籲請業者除上述收入外,調查紀錄表上有關承租、設備、聘僱人員及班名、上課時間、人數、收費標準等各欄位資料亦須詳實填報,並簽名或蓋章擲回該局,若至今尚未收到或已遺失業務狀況調查紀錄表者,可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ak.gov.tw)首頁/稅務訊息與公告/報稅專區/綜合所得稅/書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業務狀況調查記錄表項下,自行下載參考使用,或親洽該局審查二科申請補發,連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11或7229。【#059】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謝美惠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