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設機動娛樂設施供人娛樂,應辦理娛樂業代徵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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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設機動娛樂設施供人娛樂,應辦理娛樂業代徵登記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商家於店舖及騎樓擺設夾娃娃機、投籃機、搖搖馬及電子遊戲機……等機動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該設施是屬於娛樂稅法所稱「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圍,應於開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未辦理娛樂業登記,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之罰鍰。

  該局呼籲上開業者,應於開業前向所屬轄區分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娛樂稅手續,以免受罰。
    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歡迎撥打電話: (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或0800-086969洽詢,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