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變身小客車,補稅還要加罰鍰!
(新竹市訊)如果您的愛車是領用「自用小貨車」號牌的廂型車,卻在廂型車後座加裝座椅當「自用小客車」使用,一經查獲,除應補繳「客車」與「貨車」的使用牌照稅差額稅款外,還會被處以「客車」全年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您!
稅務局近日於車輛總檢查時發現,甚多「廂型車」明明車門明顯標示「限乘坐2人」,但車主卻擅自在應裝貨物使用的車廂內加裝座椅當客車使用,由於「客車」與「貨車」的應納稅額相差懸殊,車主的改裝行為顯然違反了使用牌照稅法的規定,等到被查獲,需繳納大筆的牌照稅及罰鍰時,才驚覺“代誌大條”了,悔不當初!所以如果行車執照上的車輛種類是貨車,其後座請勿擅自加裝座椅,如需加裝座椅者一定要到監理單位申請變更車輛種類,才不會被補稅和處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311、315、3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15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