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將以新地價重新計算累進起點地價課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5年將以新地價重新計算累進起點地價課徵地價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一次,10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本市公告地價平均調幅為38.25%,經重新計算後累進起點地價為241萬1,000元。

  該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的課徵,係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戶計算地價總額,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地價稅按基本稅率10‰課徵,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倍數採累進稅率由15‰至55‰課徵。

  該局提醒民眾,105年多數行政區公告地價均調高,原則上地價稅將隨之增加。因此,如您持有的土地符合特別稅率(例如: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或減免地價稅(例如: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規定,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 (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以減輕租稅之負擔;若逾期申請則祇能自次年期適用優惠稅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0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