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寄存通知單的民眾 請儘速至郵局領取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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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寄存通知單的民眾 請儘速至郵局領取繳款書

105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基隆市稅務局日前委託郵局以雙掛號寄發催繳繳款書,民眾若發現家門口貼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或是收到稅務局寄的寄存通知單,請儘速至戶籍所在地的郵局領取繳款書或至稅務局(分局)開立繳款書,並如期繳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寄存在郵局的繳款書,郵局會保存3個月,即使納稅義務人不去領取,從寄存那天開始仍生合法送達效力,過了繳納期限30天仍未繳納,便會被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如果有交通違規或被照相查獲未繳納牌照稅,還會加罰應納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果無法確定自己是否仍有稅捐尚未繳納,可電洽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由專人為您查詢。

更新日期: 105/08/08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