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簡便網路報稅管道,菸酒稅電子申報系統已更新,請賡續使用網際網路辦理菸酒稅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為簡便網路報稅管道,菸酒稅電子申報系統已更新,請賡續使用網際網路辦理菸酒稅申報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推動電子化政府政策,積極提供菸酒稅產製廠商及其代理人更簡便之網路報稅管道,財政部已更新菸酒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不僅提供多元化申報管道,更提升稽徵機關為民服務效能。
    該所說明,菸酒稅產製廠商只需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軟體,申請身分認證並完成廠商資料登錄後,即可於菸酒稅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之申報期間全日24小時,透過網際網路辦理菸酒稅申報或當期申報資料之更正,無須親自前往稽徵機關辦理,省時省力又可省去舟車勞頓之苦,且能加速稽徵機關資料處理流程,另菸酒稅廠商可持經由菸酒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列印之附條碼繳款書,以現金或支票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稅,如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於法定申報期限屆滿後第2日24時前,均可至便利商店繳納,不加徵滯納金。至已逾申報期間或非當期之更正申報,仍需填寫申請書並敘明事由,檢附更正後申報書表及證明文件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不適用電子申報。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

聯絡電話(04)22612821轉318

更新日期: 105/08/04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