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票之代售窗口為各地郵局,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印花稅票,以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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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票之代售窗口為各地郵局,民眾切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印花稅票,以免受騙上當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印花稅票之代售窗口為各地郵局,民眾如需貼用印花稅票可至各地郵局購買,勿購買來路不明的印花稅票,以免受騙上當。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應納印花稅憑證若採實貼印花稅票方式繳納,可至各地郵局購買,面額有1、3、4、5、10、12、20、50、100、200元不等的印花稅票可貼用於應稅憑證上。貼用印花稅票,應由納稅義務人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但稅票連綴,無從貼近原件紙面騎縫者,得以稅票之連綴處為騎縫註銷之;印花稅票註銷目的在防止重用,若以鉛筆劃線銷花,因易擦拭,無法達成銷花效果,應另補以圖章、墨水筆、鋼筆或原子筆畫押註銷。

  購買印花稅票需至各地郵局,民眾前往購買時常須排隊等候及往返費時,且貼用印花稅票未銷花或未依規定銷花,還會遭受處罰,運用網路申報系統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省時又方便;另外,按期申報彙總繳納印花稅,納稅義務人於申報期間(每個單月1日至17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申報,並可自行列印申報書及繳款書,逕至來來OK、全家、統一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限稅額2萬元以下)或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不必親自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可免除來回奔波申報之不便。民眾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