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超過5年仍要繳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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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超過5年仍要繳納喔!

(新竹市訊)稅款逾期未繳納,只要繳款書已合法送達,即使超過5年也不會註銷,民眾千萬不要誤以為欠稅超過5年就可以不用繳喔!
日前一位市民拿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之執行命令,到新竹市稅務局詢問, 99年度的房屋稅已超過5年,應該可以不用繳納,為何銀行存款還會被扣押?稅務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欠稅案件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就會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在執行期間內,即使超過5年仍可繼續執行,徵稅及執行期間可達15年。
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請依繳納期限繳納,以免因逾期而被加徵15%的滯納金,還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執行方式除傳繳及扣取薪資、銀行存款外,亦會查封拍賣欠稅人財產。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561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03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