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可申請按千分之十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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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地可申請按千分之十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凡是依法核定的工業區土地及經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的土地,並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是自有自用或出租給他人,都可申請按工業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稅,不累進課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地價稅係採累進稅率課徵,按千分之十特別稅率計徵地價稅與一般土地採用累進稅率計算,稅額將會有差。民眾如有相關要件符合工業用地且尚未申請者,請於9月22日以前向該局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權益,如果逾期申請,就只能從申請的次年起開始適用。

 

     民眾如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簡靖晏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229

 

更新日期: 105/07/26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