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轄區內擁有應稅、減稅與免稅土地如何計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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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轄區內擁有應稅、減稅與免稅土地如何計徵地價稅?

(臺中訊)清水的陳媽媽詢問,她有2筆土地,其中一筆免課地價稅,這樣免稅土地的地價,是否併入計算到地價總額課徵地價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轄區內擁有應稅與免稅土地,其免稅土地地價應免予合併計入地價總額內計徵地價稅。查計算累進起點地價之土地,依土地稅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既不包括免稅土地在內,故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轄區內擁有應稅與免稅土地,其免稅土地地價應免予合併計入地價總額內計徵地價稅。

  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洽沙鹿分局第一股04-26624146分機116,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8/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