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訊】105年公告地價調漲將影響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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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訊】105年公告地價調漲將影響地價稅

    【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公告地價為地價稅核算基礎,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3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今(105)年又適逢重新規定地價之年度,相較前一次所規定之地價平均漲幅為11﹪,11月份地價稅開徵將會採用「新」規定地價計算地價稅稅額,在適用稅率不變情形下,公告地價調高,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土地筆數或面積就算没有變動,地價稅也有可能因為公告地價的調高而有所增加。      該局指出,地價稅係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全部土地之地價總額,採累進稅率課徵,今(105)年重新規定地價後,累進起點地價為70萬8000元,較102年度累進起點地價64萬6000元,增加6萬2000元;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地價稅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課徵,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超過倍數採累進稅率千分之十五至千分之五十五課徵。      財稅局再次提醒民眾,土地所有權人所持有土地如有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二)、工業用地稅率(稅率千分之十)等優惠稅率,或符合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減免稅地,請記得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該局或分局提出申請,如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以減輕地價稅之稅賦。     民眾如果對地價稅計徵上有任何疑義,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76969或撥打總局電話3620909分機811、814至817、民雄分局2260505分機111至116洽詢 ,該局派有專人為您解答,或上http://www.cyhtax.gov.tw/查詢。

更新日期: 105/07/29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