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房屋稅清查工作,持續展開查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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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房屋稅清查工作,持續展開查核中

105年度房屋稅稅籍清查的重點為違章建築及各種增建,例如房屋頂樓、防火巷等加蓋之建築,及空地自行搭建之鐵皮屋、涼棚及騎樓封閉供住家、車庫或營業使用等情形。為求課稅公平及健全稅籍,違章建築房屋在拆除前,仍應依法設籍並課徵房屋稅。

如果房屋有新建、增建、改建的情形,依規定應於新增或改建完成可供使用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文件申報;若是使用情形變更,則在實際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凡是經查獲未依規定申報的房屋,以及適用稅率不符合現有房屋使用情形者,稅務局都將予以補稅或改按適用稅率課稅。納稅義務人若未依規定申報者,請儘速主動向稅務局申報設立稅籍及使用情形變更,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並免被查獲受罰。

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分局電話(08)8354780轉202-209,或免付費專線0800881200,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更新日期: 105/07/2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