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查緝動、靜態雙管齊下,違規車輛無所遁形!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表示:駕駛違規車輛上路的朋友們注意囉!無論是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或逾檢註銷牌照、自行繳銷牌照、報停卻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等違規車輛均無所遁形。
該分局表示,隨著科技不斷進步,車輛查緝方法亦隨之翻新且多元,除由警察、監理及稅務等機關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於路邊攔檢車輛、在重要路口拍照錄影以及運用「車牌辨識系統」等動態查輯外,並運用路邊收費停車格查核系統對停放路邊之違規車輛之靜態查緝方式,如有逾期未完稅或使用報停、繳銷、註銷牌照車輛一經查獲,即可依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補徵應納稅額並處以應納稅額1或2倍罰鍰,該分局呼籲違規車輛車主切勿存著被抓到再說的僥倖心
理,等到被查獲受罰喊冤均無濟於事。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該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89002或08-8895255轉30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