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轉帳納稅,省時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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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轉帳納稅,省時又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常有因工作忙碌忘記繳稅,而被加徵滯納金或被移送強制執行的情形,為避免上述困擾,可利用約定轉帳方式,輕鬆完成繳稅手續。

該局說明,約定轉帳納稅適用的稅目有使用牌照稅、地價稅、房屋稅。辦理轉帳納稅後,稽徵機關於各稅開徵前會寄發轉帳繳納通知書請民眾預留足額存款;轉帳完成後會寄發轉帳繳納證明。轉帳納稅須於各稅款開徵前二個月申辦,未於該期限前申辦者,則自次期起才能適用。

申請轉帳納稅很簡便,可攜帶最近一期稅單影本、金融機構存款帳號(限本人、配偶及其扶養親屬)與印章,就近至該局或郵寄轉帳約定書辦理。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洪清碧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95

更新日期: 105/07/1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