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記得辦理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已完成遺產稅申報之繼承案件,為何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仍未變更?
該局表示,辦理繼承遺產,除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外,對屬於未辦理保存登記房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協議書、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及印鑑證明等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變更。如果屬於已保存登記的房屋,則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民眾如有疑問,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13
更新日期: 105/06/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