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應主動開立發票,民眾請踴躍索取發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營業人應主動開立發票,民眾請踴躍索取發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為防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以維護租稅公平,會不定期持續派員實地稽查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情形,且將以經常被檢舉、申報銷售額明顯偏低或開立統一發票異常之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重點對象。
   該所說明,營業人如經查獲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情事者,除補徵所漏稅款外,並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處以1至10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將停止其營業。
  該所特別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均應依規定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亦提醒民眾購物消費不忘索取發票,以共同促進統一發票制度順利推行。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聯絡人:大智稽徵所銷售稅股林淑美

聯絡電話:(04)22612821轉318

更新日期: 105/06/24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