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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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要課徵土地增值稅嗎?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時,不論分割之結果與應繼分是否相當,均免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說明,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乃係取得遺產單獨所有之手段,且遺產尚包括動產,僅不動產分割無法審究是否與應繼分相當;因繼承而分割不動產時,不論分割之結果如何,依照土地稅法規定均免徵土地增值稅。而繼承人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嗣後再辦理分割登記者,亦同。

  該局提醒民眾,繼承之土地再行移轉核計土地增值稅時,其前次移轉現值係以繼承開始時該土地之公告現值為準。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6/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