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逾兌領期限退稅支票 可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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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逾兌領期限退稅支票 可申請補發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受退稅人遺失已逾一年有效兌領期限之退稅支票,如經查明退稅支票尚未兌領,可以免辦理掛失止付手續,直接向該局申請補發即可。

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鄭瓊英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09

更新日期: 105/06/28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