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產製或進口車輛自領牌日起繳納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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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產製或進口車輛自領牌日起繳納牌照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新產製、新進口或新裝配開始使用之車輛,於領牌日起繳納牌照稅,按全年應納稅額減除已過期間日數之稅額,計算徵收。所有權移轉時,如原所有人已繳納當期牌照稅,新所有人可免再繳納。

對於牌照稅有任何疑慮,歡迎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沈默宜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13

更新日期: 105/06/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