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猴或花布猴造型燈籠,憑發票6張換給您!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16/02/15 回上頁友善列印 歡樂猴或花布猴造型燈籠,憑發票6張換給您!恭賀新禧 歡度元宵!兌換元宵燈籠開始囉!屏東縣政府稅務局將在2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開始兌換燈籠,凡民眾持105年1-2月不限金額統一發票6張或無實體發票3張至該局(屏東市北平路24號)大門口或三分局(潮州、東港、恆春)服務台,即可兌換歡樂猴或花布猴造型燈籠喔!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活動所募集發票將全數捐給本縣弱勢公益團體。 更新日期: 105/02/15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