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5年地價稅的累進起點地價為127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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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105年地價稅的累進起點地價為127萬5,000元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每3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105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經重新規定地價後之累進起點地價為127萬5,000元,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總額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其地價稅按第1級之級距稅率千分之十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依差額累進稅率適用第2至第6級稅率,最高稅率達千分之五十五(如附件)。 稅務局指出,累進起點地價,係以本縣土地7公畝之平均地價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在內。105年地價稅之核課,將以土地所有權人在本縣內所有之土地,依規定地價合併計算地價總額後,再按其累進起點地價計算地價稅。 如仍有地價稅的問題,請打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6轉222~228、羅東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232234或(03)9563072~4轉200~207洽詢。

更新日期: 105/03/10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