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臺中市有2棟房子,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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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臺中市有2棟房子,為何只收到1張地價稅稅單?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地價稅之課徵,係採總歸戶制,就是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的土地合併歸成1戶,然後再按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後之地價總額依法核計地價稅,所以每一個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最多只有1張地價稅稅單。而房屋稅未採總歸戶制,係以每一戶門牌開立1張房屋稅稅單,所以在本市如有2棟房屋,則有2張房屋稅單。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地價稅開徵期間常發現土地所有權人因有多處房地,於收到當年度地價稅單時,誤以為未收到另一處之地價稅單,而要求重複開單,以致重複繳納,如有上述情形,當您收到當年地價稅單時,只要一通電話,稅捐稽徵機關將會為您詳細查明解說。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1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