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買賣記得要辦理過戶登記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輛買賣記得要辦理過戶登記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車輛已轉售他人,應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否則未完成過戶登記,稅捐稽徵機關會依據監理機關之車籍資料向原車主核發牌照稅稅單。

  該局進一步表示,車輛常因買賣糾紛,致使新車主不願配合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為避免徵納雙方困擾,原車主可向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登記後,得免再繳該車使用牌照稅。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1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