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立收據以彙總繳納方式繳納印花稅可免去逐張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的麻煩,以網路申報更省時便利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開立收據以彙總繳納方式繳納印花稅可免去逐張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的麻煩,以網路申報更省時便利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醫療院所或補習班等機構組織,如應納印花稅之收據憑證很多時可以申請以彙總繳納方式繳納。經申請核准後,於每單月的15日前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即可。彙總繳納可以省去到郵局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及銷花的時間、路程,也可避免計算錯誤造成漏貼、未依規定銷花而受罰之情事發生。

  該局進一步說明,印花稅申請以彙總繳納方式報繳,如同時申請以網路申報者,申報人於每期之申報期間可利用全天24小時不打烊之網路辦理申報,並自行列印申報表及印有條碼的繳款書繳納,不用親自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就可以完成報繳程序,迅速又便捷。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接401,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2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