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建物辦理塗銷信託登記時,應先辦理查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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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建物辦理塗銷信託登記時,應先辦理查欠作業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塗銷信託登記時,是否須先繳清欠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及房屋稅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欠繳土地稅之土地及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至於塗銷信託登記,係指土地權利因信託關係消滅,信託財產回復至委託人所有時,申請權利變更所為之登記,既屬土地權利變更範疇,依上開規定,土地及建物於向地政機關辦理塗銷信託登記時,仍應辦理查欠作業。

  該局表示基於便民服務,有關辦理查欠作業可就近向該局所屬東山、民權、文心、豐原、沙鹿、大屯、東勢及大智分局等全功能服務櫃台洽辦。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對地方稅課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3/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