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繳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5年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繳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車籍屬於臺中市的車輛,已經在3月24日陸續寄發稅單,請民眾記得要依限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在開徵期間時常接到民眾因稅單遺失或沒收到稅單要求補發的電話,為更便利民眾繳稅,自105年起,新增自然人憑證及健保卡線上查繳稅服務,民眾可由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點選「4月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進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頁後,點擊畫面左方常用服務項下之「使用牌照稅線上查繳稅系統」,即進入該系統,並選擇以自然人憑證或已完成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登入,經確認相關資料無誤後,點擊“電子繳稅”,就可以連結到財政部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線上繳稅,無需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編號及繳稅金額等資料,對於手邊沒有稅單的民眾,提供另一種便利的繳稅管道。

  該局提醒民眾,如果要使用健保卡進行線上繳稅,需先到健保署網站完成網路服務註冊,另外線上查繳稅系統只開放在各稅開徵期間使用,以今年使用牌照稅為例,開放繳稅期間為3月27日0時到5月5日24時,開放查詢繳稅資料期間為3月27日0時到5月10日24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如有使用牌照稅繳納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1,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更新日期: 105/03/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