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將於100年3月18日到期,請儘速兌領,以免逾期無法展延。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98年度綜合所得稅最後一批直撥退稅已於100年1月20日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之金融機構帳戶中,對於申報時未申請採用直撥退稅之納稅義務人,國稅局以退稅憑單直接郵寄給納稅義務人,並提醒納稅義務人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日期至100年3月18日,逾期將不再展延。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之退稅憑單如逾100年3月18日仍未兌領,國稅局將會改開退稅支票,郵寄給納稅義務人,絕不會透過電話指示,在自動櫃員機(ATM)操作退、補動作,請民眾小心提防詐諞集團,納稅人若對退稅有任何問題,可撥免費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至該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資訊科馬秀英,電話(04)23051111轉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