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QR-Code行動條碼,繳納使用牌照稅有夠方便!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掃描QR-Code行動條碼,繳納使用牌照稅有夠方便!

(臺中訊)105年度使用牌照稅於4月份開徵,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財政部開放利用智慧型手機,掃描繳款書上行動條碼(QR-Code)即可進行繳納使用牌照稅之服務。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只要在稅單上的QR-Code行動條碼,用行動APP掃描,免再輸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等資料,但務必核對繳稅資料是否與繳款書記載相符,選擇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便可輕鬆又快速完成繳稅。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地方稅務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 105/04/2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