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溢繳之地方稅稅款,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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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溢繳之地方稅稅款,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退稅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提升服務品質,該局秉持「主動退稅是責任」的理念,只要地方稅稅款經銷號後,發現有重、溢繳者,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退稅。

  該局近一步說明,退稅專戶公庫支票自發票日起1年內為兌領有效期間,如超過兌領期限,則需由稽徵機關重行掣發退稅支票,另訂發票日後,受退稅人才能兌領。因此,該局籲請退稅受款人於接獲稅務局核發之退稅支票時,儘速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以維護自身權益。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稅務相關資料,可上該局網站閱覽,若有其他稅務法令問題,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5/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