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查調課稅資料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仍以國民身分證為限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臨櫃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等資料之民眾,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以駕駛執照、健保IC卡、護照等申請者,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是無法受理申請。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稅捐稽徵機關基於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對納稅義務人之財產及所得等資料負有保密責任,而駕駛執照、健保IC卡、護照等證件係由不同政府機關依其主管之相關法規所核發專屬用途之文件,不能完全作為身分證明之用。

  地方稅務局也貼心提醒民眾,臨櫃申辦時請備妥相關證件,以縮短作業時間。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轉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