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7條,取消稅務代理人執業區域限制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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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第2條、第4條及第7條,取消稅務代理人執業區域限制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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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05/10

發佈單位:財政部賦稅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