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張貼危險標誌紅、黃單之房屋,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展延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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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張貼危險標誌紅、黃單之房屋,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間展延3個月

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本次0206地震受災,經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張貼危險標誌紅、黃單之房屋,105年期房屋稅暫緩開徵3個月,將於105年7月中旬寄發繳款書,繳納期間展延自105年8月1日至105年8月31日。

該局進一步指出,105年期房屋稅開徵期間為105年5月1日至5月31日,為使受災戶有充分時間辦理災後重建事務,特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經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張貼危險標誌紅、黃單之房屋,其繳納期間展延至105年8月1日至31日。

更新日期: 105/05/17

發佈單位:臺南市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