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被禁止處分的房地無法移轉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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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被禁止處分的房地無法移轉過戶!

(新竹市訊)日前一位市民要賣房子,發現無法移轉過戶,才知道原來該房地因欠稅未繳清已被稽徵機關禁止處分。 納稅人逾期未繳本市地方稅款達10萬元以上時,稅務局基於保全租稅債權,會通知地政機關,將欠稅人的不動產為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之禁止處分登記。 稅務局提醒民眾,納稅人必須繳清『全部』欠稅才能塗銷禁止處分登記。如果土地、房屋被禁止處分,是無法買賣、設定的,甚至因為大部分銀行不接受被禁止處分的土地、房屋作為抵押擔保品,而無法順利申請到貸款。所以請民眾確實按照各稅繳款期限繳納稅捐,以免權益受損。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561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5/23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