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請儘速繳納!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請儘速繳納!

(新竹市訊)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間進入倒數10天,尚未繳納的民眾,請儘速利用稅務局提供的多元繳稅管道繳納稅款。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民眾收到繳款書並確認無誤後,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
1.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
2.便利商店(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可持繳款書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
3.信用卡繳納(是否須支付服務費請洽各發卡銀行)。
4.轉帳繳納(請於104年5月31日24時前預留存款)。
5.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6.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7.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
選擇利用便利商店、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或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稅款者,可於6月2日24時前繳納,惟6月1日至6月2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計滯納金。另外,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亦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網路申報系統登入查詢繳款明細,即可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另可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以行動支付工具(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 或撥03-5225161轉401-416或0800-08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 105/05/23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