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快到了,請儘速依限繳納,尚未收到稅單請即申請補發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稅】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快到了,請儘速依限繳納,尚未收到稅單請即申請補發

「嘉義縣訊」 10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105年5月31日截止,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特別籲請納稅義務人儘速依限繳納,以免逾期受罰。依現行稅法規定,若於105年5月31日未繳納,每逾2日應加徵百分之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百分之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未收到繳款書或不慎遺失,可於繳納期間內,經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或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就近親臨任何一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跨(縣)市的房屋稅繳款書,亦可電洽財稅局總局(電話:05-3620909轉101~108)或民雄分局(電話:05-2260505轉211~213、215~217)查明申請補發,或利用本局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76969、0800-086969查詢。

更新日期: 105/05/25

發佈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