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設座架,應由所有人或使用人向交通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依規定補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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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改設座架,應由所有人或使用人向交通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依規定補繳稅款

 (臺中訊) 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於一般小貨車加裝座椅,車主既未申報且未按客貨兩用車繳納使用牌照稅,規避高價車的使用牌照稅,這種改換機件或改設座架取巧漏稅的行為,小心投機不著被重罰!

  該局舉例,原汽缸總排氣量1,599CC自用小貨車,每年使用牌照稅為2,700元,若擅自加裝後排座椅變更為自用小客貨車(每年使用牌照稅為7,120元)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罰鍰按2倍計算為1萬4,240元,處罰非常重。

  地方稅務局呼籲,已領使用牌照之交通工具如有改換機件或改設座架等需要,應由所有人或使用人向交通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依規定補繳稅款,否則將視為移用使用牌照,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 條規定處2倍罰鍰。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 105/05/3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