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使用牌照稅已寄發催繳稅單,尚未繳納民眾請儘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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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使用牌照稅已寄發催繳稅單,尚未繳納民眾請儘速繳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5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底開徵結束,仍有部分民眾尚未繳納,已於5月30日寄發催繳稅單。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年開徵期間,常有民眾未收到稅單,基於愛心辦稅,會在開徵結束後針對尚未繳納的車主,再次寄送稅單,尚未繳納的民眾務必儘速繳納。該局提醒民眾,逾期繳納稅款,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如果車輛有欠繳稅款,繼續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者,除補繳本稅外,還會被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

  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轉1,有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更新日期: 105/06/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